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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男方不撫養孩子怎麼辦?

子女撫養 閱讀(2.98W)

父母對孩子有撫養的義務,不管是在婚姻存續期內還是離婚後。一般來說,父母都有履行義務,努力給孩子創造一個好的成長環境。可是現實生活中,有的父母不稱職,沒有做到為人父母的義務,對孩子不管不問。那麼,婚姻中男方不撫養孩子怎麼辦?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婚姻中男方不撫養孩子怎麼辦?

一、婚姻中男方不撫養孩子怎麼辦

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雖然你們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協商不好,你和孩子可共同起訴他履行法定義務,你可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孩子進行訴訟活動。父母不扶養孩子,孩子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由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法律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離婚孩子撫養權分配原則是什麼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通過上面這篇短文,小編給大家分析了婚姻中男方不撫養孩子怎麼辦這個問題。父母撫養孩子是義務,也是法律責任。如果在婚姻存續期內,男方拒絕撫養孩子,作為女方,可以代表孩子發起訴訟,要求男方承擔責任,追償撫養費。經過法院判決,男方仍舊拒絕的,則女方可以申請有關部門取消其監護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