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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撫養協議有收會的權利嗎

子女撫養 閱讀(2.33W)

一、遺贈撫養協議有收會的權利嗎

遺贈撫養協議有收會的權利嗎

設立人有收回的權利。遺贈扶養協議是指遺贈人與扶養人之間為明確相互間遺贈和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它必須在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才能成立。同樣,它的解除也必須協商一致才能解除。

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

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扶養或扶養人喪失扶養能力),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

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扶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扶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扶養人經濟補償。

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

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

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二、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注意事項

1、扶養主體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被扶養人可以與公民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也可以與集體組織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

2、內容應明確具體的寫出遺贈扶養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

3、遺贈內容應寫明遺贈財產的名稱、數量、處所,並提供有效的證明檔案。

4、扶養內容應寫明提供扶養具體的內容、辦法和期限。

遺贈協議在簽訂後,雙方想要解除遺贈撫養協議的,可以通過雙方協商或一方沒有履行責任的情況,解除遺贈撫養協議,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一方對解除時有異議的,可以訴訟到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辦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