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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監護人法律責任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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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監護人法律責任有什麼?

法定監護人法律責任有什麼?

法定監護人對未成年人要承擔以下責任:

1、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2、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二、什麼條件可以成為法定監護人?

法定監護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包括三種: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民政部門等法人組織。擔任監護人的順序依血緣關係和組織關係的遠近而確定,順序在前者排斥順序在後者。

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包括四種: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二是其他近親屬如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三是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四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當地的民政部門。確定監護人也依上列順序進行。

法定監護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人,認定監護人的監護能力主要根據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條件,以及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的聯絡狀況等因素確定。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違背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按照法律規定,直接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人,就是法定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