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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孩子太小跟了女方 | 長大後可以變更撫養權嗎?

子女撫養 閱讀(3.27W)

       子女小於兩歲時,尤其處於哺乳期的孩子,如果父母雙方決定離婚,考慮到孩子需要母乳餵養和女方照顧,法院一般會把孩子撫養權判給女方。孩子長大後,不再依靠母乳為生,生長需求也會增多。此時,如果男方想要爭取變更子女撫養權,那就要明確變更撫養權的情形。

離婚時孩子太小跟了女方,長大後可以變更撫養權嗎?

       按法律相關規定,男方申請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1、若女方身患疾病或傷殘已無力撫養子女的情形;

       2、女方沒有盡到子女的撫養義務甚至虐待子女,導致子女的身心健康受到不利影響;

       3、子女是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且有隨男方生活的意願,男方也同時具備撫養能力

       4、除以上三種情形的其他正當理由。

       綜上所述,如果女方存在上述幾種情形不能繼續撫養子女的的情況時,或男方符合上述的情形時,男方可申請變更子女撫養權。若有女方不允許男方看望子女的情形,並且已對孩子身心健康造成影響,男方也可申請變更撫養權。

       男方申請變更子女撫養權時可作以下處理:

       1、雙方共同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並且就撫養費、探視權等問題簽訂子女撫養權變更協議

       2、如果雙方協商沒有達成一致時,男方可採取法律途徑,並收集提交相關的證據,通過法院對相關問題進行明確。

       由於雙方離婚時子女年齡過小,法院考慮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往往會將孩子判給女方撫養。但如果在子女的成長過程中,子女與男方有保持較好的父子或父女關係,並且男方有盡到一定的撫養義務,也可根據子女的意願變更撫養權。必要時也可聘請專業律師介入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