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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變更子女撫養權?

子女撫養 閱讀(1.53W)

       如果雙方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已經協商成功之後,法院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隨便同意變更撫養權。在撫養權還沒確定時,法院會多方面對比雙方條件等等因素,做出最合理的決定。所以一般在只有滿足法定變更條件之後,法院才會考慮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哪些情形可以變更子女撫養權?

一般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權:

      1.在確定了撫養權之後,撫養孩子的人患了嚴重的疾病,可能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和對孩子的教育,這時可以申請變更孩子撫養權

      2.在確定了孩子撫養權之後,撫養孩子的一方並沒有盡到撫養義務,或者虐待孩子,影響了孩子的身心健康,這時可以申請變更還自己的撫養權

      3.如果孩子年滿十週歲之後,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並明確表示想跟隨另一方生活,這時可以起訴,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除了以上三點,如果離婚並取得孩子撫養權之後,發現孩子並非是自己的親生孩子,這時也可以起訴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法院在處理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時,一般都以對子女身心健康有利的一面作為標準,所以除了撫養孩子的一方經濟條件,收入情況,搬家,長期有不良嗜好,或者工作發生重大變化等等這種對孩子會產生不利影響的事情發生,一般不會隨便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法院會駁回無依無據的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請求,在發生以上情形時起訴變更孩子撫養權時,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也會根據雙方的基本條件來決定孩子的撫養權,提起訴訟時,建議在文章右側尋找合適的律師從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