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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撫養人的定義是什麼?

子女撫養 閱讀(2.15W)

一、唯一撫養人的定義是什麼?

唯一撫養人的定義是什麼?

除了他/她以外沒有其他因素養人就是唯一撫養人。法定撫養人是法律明確規定對孩子義務撫養的人。被撫養人的範圍界定時,要注意被撫養人是與直接受害人有法定撫養關係的人,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夫、妻;有撫養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父母是孩子唯一的撫養人,如是單親,母親或父親是孩子的唯一撫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孩子的唯一撫養人,也可以採取監視居住的措施。為進一步體現人道主義精神,建議明確對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也可以取保候審;同時應明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的,可以監視居住。

二、撫養人變更撫養權有哪些條件?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除本人以外,其他人沒有權利撫養孩子就是唯一撫養人,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時,可以雙方先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署變更撫養權的協議。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孩子在8週歲以上,確定撫養權要尊重孩子自己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