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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離婚撫養費反悔可以嗎?

子女撫養 閱讀(9.89K)

對於離婚撫養費反悔可以嗎?

婚姻不單單是兩個人在一起生活這麼簡單,還代表著一個家庭的成立。但現實的生活中,往往兩個人產生了矛盾,無法調和無法生活後,就選擇了離婚。離婚對子女的撫養是一方撫養,一方出撫養費。那離婚撫養費反悔可以麼,針對這一情況小編為大家進行解答。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的規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第一千零八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間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一、協議撫養費可以反悔嗎?

1、如果協商一致,協議是有效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2、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後,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二、撫養費標準是什麼?

(1)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計算,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3)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三、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數額是多少?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數額是多少?離婚怎麼判孩子?會關係到子女撫養費的數額的給付,法院一般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撫養費的給付辦法,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應定期給付。

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在下列條件出現時,可以和另一方協商減免撫養費,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1)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失去經濟來源,確有困難無力支付,且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確有撫養能力的;

(2)收入明顯下降,暫時無力按原來的協議或者判決履行支付義務;

(3)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確無撫養能力的;

(4)確有困難無力支付,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4)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協議撫養費可以反悔嗎?無論是通過訴訟方式還是協議方式確定的孩子的撫養費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即協議撫養費一般不能反悔,但是若是由於各管原因,需要增加或者減少孩子的撫養費的,雙方可以協商,在還未協商之前,需要按照原來的標準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這裡我國法律有著明確的規定。子女與父母之間的關係不因婚姻關係結束而結束,所以即使離婚了還是要支付子女的撫養費。但在必要的情況下,由於生活環境和社會的變化,原先的撫養費不足以滿足孩子的生長,這時之女可以反悔向一方增加撫養費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