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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監護權的訴狀怎麼寫?

子女撫養 閱讀(2.64W)

一、變更監護權的訴狀怎麼寫?

變更監護權的訴狀怎麼寫?

變更監護人起訴書範文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漢族,××市人,住××市××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漢族,××市,××公司職工,住××市××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訴訟請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兒×××由原告撫養、監護;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撫養費2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婚生女兒×××由被告撫養、監護。

由於小孩系女孩,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隨著小孩慢慢地長大,×××亦感覺到不便與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於自己事業的發展,無暇顧及小孩的生活與學習不說,甚至有酗酒惡習,每每回到家便對女兒進行打罵,對小孩的健康成長非常不利。

為使小孩有一個健康、穩定的生活環境,特請求變更小孩由原告監護權,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費。變更監護人後,原告能夠保證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年×月×日

二、變更監護人程式有哪些?

一般而言,如果監護人是由具備監護資格的當事人協商確定的,那麼當事人可經過重新協商變更監護人;如果當事人對變更監護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人民法院進行裁決。在指定監護的情況下,還要由原指定單位批准,當事人不能自行變更監護人。

夫妻離婚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剝奪限制對方對子女的監護權,但撫養子女一方對孩子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其他對子女明顯不利的行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剝奪其監護權,確定由另一方單獨負責監護。當監護人不適合繼續作監護人時,經利害關係人或有關單位申請,人民法院可對該監護人進行撤換。

綜合上面所說的,變更監護人是必須要先由當事人向法院提起才能進行實施,一般在寫起訴狀時就需要把訴訟的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註明清楚,只要有合法的證據,那麼法院就會受理自己的案件 ,所以,在辦理的時候就需要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變更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