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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撫養權怎麼界定?

子女撫養 閱讀(2.59W)

一、什麼是撫養權怎麼界定?

什麼是撫養權怎麼界定?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夫妻雙方離婚,法院一般會做出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的撫養權的判決。會從生育能力、經濟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質、生活習慣、生活環境等方面綜合考慮。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二、撫養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 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和撫養費的範圍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範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對十八歲週歲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撫養費的義務

一般情況下,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十八週歲。超出十八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

撫養權是父母對孩子的撫養的權利,不會因為夫妻離婚而發生撫養權的自動改變,可以共同輪流撫養孩子。除非,夫妻雙方協商將孩子判決給其中一方撫養,則夫妻中的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