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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婚後財產繼承權

再婚 閱讀(1.15W)
二婚婚後財產繼承權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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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婚後財產繼承權該給誰繼承?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24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與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27條、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不得相互歧視或虐待,繼父母與接受其扶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父母與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10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本法所稱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 和具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綜上所述,再婚夫妻依法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之後,雙方即具備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一方不幸去世,在去世一方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遺囑的情形下,其合法配偶有權以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身份,與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參與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定程式分割
如果去世一方生前,與另一方的子女形成了實際的扶養關係,那麼另一方的子女有權以,具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身份參與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定程式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