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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婚內財產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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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婚內財產協議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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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財產怎麼繼承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老年人再婚的配偶對其財產也享有繼承權。若沒有遺囑,再婚老人的財產在老人去世後按法定繼承辦理。

對於老年人再婚的財產繼承問題的解決,首先是從再婚以後新增加的夫妻共同財產中分出一半作為一方的遺產;再婚以前的個人財產也屬於遺產。

對老年人的所有遺產,沒有遺囑的只能法定繼承,由其的父母、再婚以後的老伴和子女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具體繼承的份額和方式,可本著照顧無勞動能力繼承人的原則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