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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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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

再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

再婚登記時需要出示以下的材料,當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當事人沒有配偶的證明,結婚的物件與自己不屬於近親的證明材料,因為之前是結婚後離異的,那麼就有民政局開出離婚證明。

再婚登記的手續如下:首先再婚的雙方當事人帶上需要的證件到其中一個人所在地方民政局提出結婚申請;提出申請後各填寫一份申明書,申明書內容填寫完畢後,在婚姻登記員的證明下籤署自己的姓名;之後就是民政部門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簽署的宣告進行核查,核查結果通過的,就可以登記結婚了。

對於再婚的情況要注意很多方面。第一點,再婚家庭比首次結婚的家庭要跟複雜一些,組建家庭要貼合實際,婚姻生活是非常考驗兩個人的,雙方都應該明白兩個人組建新的家庭是為了有一個避風的港灣,不要對再婚生活抱有太多不切實際的幻想。其次,再婚的雙方或者其中一方已經有過婚姻生活的經驗,要明白兩個在一起生活首先要學會尊重對方。

很多人再婚都已人至中年,對生活都有一些自己的見解和感悟,雙方應該求同存異,遇到事情多商量,多溝通,避免造成這段婚姻的不幸;因為再婚的人群肯定有不愉快過往回憶,對於之前的點點滴滴,儘量不要讓其影響到當前這段關係,學會欣賞對方,信任對方;如果再婚中存在繼父繼母的關係,是比較特殊的。新的家庭帶來的不同環境給孩子造成的影響也是不可磨滅的,一般小孩子的適應能力都比較弱,新的父母在元件家庭後,應該重視與孩子建立良好關係的方式方法,不可操之過急,畢竟沒有血緣關係,所以自己的心態要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