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師代寫遺囑需要律師事務所的蓋章嗎?
律師代書遺囑,不需要加蓋律師事務所印章;律師事務所見證遺囑的,作出見證書,加蓋律師事務所印章。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二、律師代書遺囑費用是多少?
律師可以代書遺囑,但律師沒有權利進行公證,公正需要到公證處辦理。因此這個費用是分開的,即律師代書遺囑的費用和公證的費用。一般律師代書遺囑費用在800~1200元,公證費用在200~500元。但要注意,若是公證,以後想再撤銷或改變該遺囑,必須再通過公證方式更改,否則原公證遺囑仍然有效。
三、代書遺囑範文由誰保管?
遺囑應該交給遺囑人信任的機構和個人來保管,比如公證處、律師所、親朋好友都可以。
代書遺囑是指非由立遺囑人自行書寫的遺囑,而是由代書人根據立遺囑人的的意思表示代為書寫的遺囑。由於其非自書性,在實踐中產生的爭議就比較多,在對其效力的認定上也存在一些爭議。
遺囑保管人有以下幾個義務:
1、按照遺囑人或其業務職責的要求,負有保守遺囑內容祕密的義務。
2、經遺囑人要求,隨時交還保管的遺囑給遺囑人親自收受。
3、在知道繼承開始後,及時將保管的遺囑提交執行遺囑的社會組織,或已確定的繼承人、遺囑執行人。
遺囑保管人即使認為該保管的遺囑是無效遺囑,亦負有立即提交的義務。
綜合上面所說的,代寫遺囑是訂立遺囑的一種形式,代寫此遺囑的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其他的人,只要與繼承者沒有利害的關係那麼都是可以作為見證人的。如果是律師代寫,那麼在代書遺囑上是不用蓋事務所;如果是有見證的材料,那麼需要蓋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