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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經過公證處公證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遺產繼承 閱讀(2.74W)

一、 沒有經過公證處公證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沒有經過公證處公證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沒有公證的遺囑,如果要件符合法律規定,也是具備法律效力的,遺囑不需要公證也能發生法律效力,公證只是加強了遺囑的效力,只要遺囑是被繼承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書遺囑,符合了要式條件就發生效力。

二、法律依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對於沒有公證的遺囑,顯然是需要按照遺囑的有效要件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的,涉及相關法律效力的認定上,應當基於其構成的相關要件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司法機關來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