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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遺贈人要通過什麼方式表示接受遺贈

遺產繼承 閱讀(1.9W)

受遺贈人要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遺贈的表示,實踐中可以通過向部分繼承人作出口頭表示、寄送接受遺贈的書面檔案、通過公證方式表示、實際佔有遺產或提起訴訟等方式明確表示接受遺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受遺贈人要通過什麼方式表示接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