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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口頭遺囑怎麼公正

遺產繼承 閱讀(2.28W)

不能公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主要是指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以及與繼承人有民事債權債務關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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