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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公證應該如何辦理

遺產繼承 閱讀(1.8W)

遺產繼承公證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一、填寫《公證申請表》。
二、提交以下這些證明材料:
1、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2、被繼承人(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的《死亡戶口登出單》原件。
3、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親屬關係證明。
三、公證員稽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稽核後,會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申請人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影印證明材料等事項。
四、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公證程式規則》第十七條
《公證程式規則》第十八條
《公證程式規則》第十九條
《公證程式規則》第二十四條
《公證程式規則》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七條

遺產繼承公證應該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