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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房產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遺產繼承 閱讀(3.3W)

一、夫妻一方死亡房產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夫妻一方死亡房產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夫妻一方死亡房產繼承沒有時間限制,配偶去世夫妻的房產的繼承首先確定應當是屬於去世的一方所擁有的財產範圍,然後進行繼承。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由此可見,夫妻一方死亡,並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財產為其遺產,而應當先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從中劃出一半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財產,才可認定為死亡方的個人財產。

二、繼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國,繼承分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遺囑繼承就是根據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來處理他所遺留的財產。而法定繼承則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的範圍和分配辦法對遺產進行繼承,這種繼承是按照法律規定的先後順序來進行的。

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主要是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血緣關係和婚姻關係的親疏遠近和法定的相互撫養義務來確定的。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者喪失了繼承權時,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中,沒有先後順序,一般情況下都均等的分割遺產。

別外,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由此可見,是否盡了贍養義務是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能繼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遺產的前提條件。只要符合這一條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響,他們繼承的遺產也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的權利。

夫妻一方死亡,關於遺留下來的房產,在進行繼承的時候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因為它會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必須要將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予以剔除出去,才能夠對於個人所遺留下來的合法財產部分來進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