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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可以寫見證人嗎?

遺產繼承 閱讀(1.74W)

一、自書遺囑可以寫見證人嗎?

自書遺囑可以寫見證人嗎?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但是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並且必須為立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所以說自書遺囑只要具備以上要件就合法有效,一般不要求必須有見證人在場。自書遺囑具有法律效力是不需要見證人的,見證人不是自書遺囑的必要條件。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二、遺囑生效的條件有哪些?

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遺囑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能力。遺囑為民事行為,設立人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依我國現行法規定,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有設立遺囑的行為能力即遺囑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具有遺囑能力。

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處分其財產的真實的意思表示,因為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行為有效的必要條件。遺囑是否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則上應以遺囑人最後於遺囑中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遺囑既是遺囑人處分其個人財產的民事行為,就只能就遺囑人個人的合法財產作出處置。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的該部分內容,應認定無效。

4、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民事行為無效。遺囑若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其內容違反社會公德,則也不能有效。

綜上所述,很多老人都會在生前寫遺囑,如果是通過自書遺囑方式,不用見證人在場,也不需要徵得他人意見,自己寫好遺囑後,簽字註明日期即可。如果是通過他人代書完成,則需要兩名以上見證人在場,然後在遺囑中寫上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