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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去世後社保如何處理

遺產繼承 閱讀(3.3W)

如果人去世後社保如何處理

如果人去世後社保如何處理

《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對個人賬戶的繼承問題規定: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餘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額為: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賬戶餘額?離退休時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本息佔個人賬戶全部儲存的比例。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可以繼承,指的是死亡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中的個人繳費部分餘額,而不是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全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此外還規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勞動者死亡後社保怎麼處理

在職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生前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按規定繼承。亡者生前用人單位與繼承人在按規定領取(代領)個人帳戶金時,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示下列資料: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遺屬繼承申請表》、繼承人身份證件及影印件、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係證明、繼承人委託單位帶領的委託書。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社保本來就是為了保障當事人的權利,當事人繳納必須費用而產生的福利。因此,只要滿足了法律規定的以上條件,個人繳費的這個餘額部分是可以繼承的。但是如果當事人死亡符合了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等多種補助金的類別,是隻能選擇其中的一種。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