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遺囑可以改變繼承權嗎?

遺產繼承 閱讀(2.26W)

一、遺囑可以改變繼承權嗎?

遺囑可以改變繼承權嗎?

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公民不僅可以通過設定遺囑的方式改變繼承人的範圍、順序和繼承份額,而且還可以取消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把財產遺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但是如果出現法定剝奪繼承人繼承權的情形,其他繼承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剝奪其繼承權。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人不得自己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只有通過法院審理確認。另外,對於繼承權的剝奪,在法定繼承中適用,而在遺囑繼承中也是同樣適用的。

二、遺囑的種類有哪些?

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2、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三、遺囑包括哪些內容?

1、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

2、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

3、訂立遺囑的原因;

4、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

6、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7、對財產及其它事務的處理意見;

8、遺囑的份數、保留以及是否有執行人執行等;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9、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綜上所述,很多老人在生前立遺囑,只要遺囑生效,就應當按照遺囑分配老人去世後留下的財產。通過遺囑可以改變繼承權,乃至可以取消法定繼承人的資格。自書遺囑生效的條件就是遺囑內容出於老人的真實意願。對沒有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老人可以不將其列為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