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老年人立遺囑是否有年齡的限制?

遺產繼承 閱讀(1.88W)

一、老年人立遺囑是否有年齡的限制?

老年人立遺囑是否有年齡的限制?

老年人立遺囑沒有年齡的限制,遺囑有效需要滿足一下基本要求: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即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二、訂立遺囑的方式

我國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列印遺囑、錄音錄影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六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法律規範並沒有限制可以訂立遺囑的年齡,只要滿足主體條件即可。但是老年人隨著的增長,可能會喪失民事能力,此時是需要監護人的,那麼此種情況,老人就已經不能採取任何方式訂立遺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