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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人不能繼承遺產 | 繼承人要滿足什麼資格

遺產繼承 閱讀(2.9W)

什麼樣的人不能繼承遺產,繼承人要滿足什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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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繼承死者遺產的時候,我們通常瞭解的都是哪些人可以繼承遺產,可能從來沒有想過什麼樣的人不能繼承遺產,也就是繼承人的資格問題。如果從法律上認定不能繼承遺產的話,那麼當然就不能享有繼承權。

一、繼承人的資格

依我國《繼承法》,繼承人有以下兩種:

(1)法定繼承人。法定繼承人是指直接按法律的規定享有繼承權利的人。在我國,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的被繼承人的親屬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喪偶女婿。遺產分割時,還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另外,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其晚輩直系血親可以代其位成為法定代位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

(2)遺囑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是指依據死者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遺囑而取得繼承遺產權利的人。遺囑繼承人又稱為指定繼承人。我國《繼承法》明確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也就是說,遺囑繼承人僅限於法定繼承人的範圍之內。

二、什麼樣的人不能繼承遺產

首先,繼承開始時已經死亡的人,其法律人格已經消滅,不再存有繼承能力,當然不能成為繼承人。能夠作為繼承人的必須是於繼承開始時間生存的人,因為要成為繼承人繼承遺產就必須具有法律人格,能夠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也就是必須生存。即使是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也都可以作為繼承人,由於沒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必須由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代為接受和保管遺產。

其次,與被繼承人沒有這些關係的人,即使接受了被繼承人的遺贈,也只是受遺贈人,而不能被稱為繼承人。能夠作為繼承人的只能是與被繼承人有婚姻關係、血緣關係以及相互扶養關係的人。

再次,胎兒在被繼承人死亡時因尚在母腹中,還不是完全意義上的人,因此此時還不能將其認作被繼承人的繼承人。但考慮到這些未來的人出生以後的生活,我國《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最後,如果繼承人有《繼承法》第7條規定的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等行為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確認喪失繼承權的,不能成為繼承人。但如果是有《繼承法》第7條規定的行為以外的違法犯罪行為,即使被判處刑罰,也不喪失繼承權,仍然可作為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

經過上文的講解,我們知道什麼樣的人不能繼承遺產,各位可以適當的瞭解一下。而我國的繼承人分為了法定繼承人與遺囑繼承人,通常在有合法有效遺囑的情況下,是按照遺囑的內容來繼承遺產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龍巖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