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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兒可以繼承父母遺產嗎

遺產繼承 閱讀(2.33W)

出嫁女兒可以繼承父母遺產嗎

一、出嫁女兒可以繼承父母遺產嗎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女兒是法定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女兒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並不以是否出嫁為條件。女兒不論是否出嫁,都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因為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是依據子女和父母的血緣關係確定的。女兒出嫁後,並不意味著與父母斷絕關係,她們與父母之間仍然有血緣關係和權利義務關係。那種以出嫁為理由,否認女兒繼承權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封建的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思想反映,是極端錯誤的,也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

女兒出嫁後的情況有多種多樣,有的與父母仍然生活在一起,有的居住地離父母家較近,有的遠一些,有的甚至住在遙遠的外地;有的出嫁時間很短,有的出嫁多年,甚至幾十年。但是,不論是距離遠近,也不論是出嫁時間長短,只要女兒與父母有來往,經濟上有幫助,生活上有照顧,只要不是遺棄,就仍然享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只是在繼承份額上要比盡贍養義務多的繼承人少一些。

女兒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在處理已經出嫁的女兒的繼承權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確認已出嫁女兒對父母的遺產享有法定繼承權,但在確定其應分得遺產的份額時,應考慮該女兒對父母所盡義務的多少。

2、女兒出嫁時,父母送給女兒的陪嫁或嫁妝屬於贈與行為,不能衝抵其對父母遺產的繼承份額。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遺產已經被其他繼承人分割完畢後,已經出嫁多年的女兒再回家要求繼承父母遺產的,應適用《繼承法》以及《民法通則》中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處理。如果根據法律規定,出嫁女兒的請求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其繼承權則不受法律保護。

二、繼承權男女平等

在沒有有效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分割遺產。

按照我國《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女子不論是已經出嫁還是未出嫁,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應與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那種出嫁的女兒不能繼承父母遺產的說法只是農村的習俗,並無任何法律依據,當然女兒出嫁後不主張繼承權也是可以的,這是對自己權利的放棄,但這並不等於她沒有繼承權。

我國《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這就是說,子女對父母的遺產享有平等的繼承權。不論是兒子或是女兒,女兒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可能在很多人的觀念裡面,還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雖然民間還有這樣一種說法,但從法律角度來講,並不會因為女兒出嫁了,就會隔斷女兒與父母之間的血緣關係。於是對於父母的遺產,即使是出嫁的女兒也是享有繼承權的,並且要是出嫁女兒對父母履行了較多的贍養義務,那麼還可以多分得一些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