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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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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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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裡的子女就包括了繼子女。由此可見,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都享有繼承權,但是在代位繼承製度中,繼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繼承權?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繼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繼承權

1、根據《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既包括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上擬製的血親。具體而言,包括: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等晚輩自然直系血親:

(1)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親生子女。

(2)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

(3)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

(4)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

本條實質上是用列舉方式對代位繼承人的範圍作出的規定。根據列舉性法條的特點,本條並沒有關於繼子女代位繼承權的規定,所以繼子女是沒有代位繼承權的。

2、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雖然不享有代位繼承權,但是滿足一定條件的話,享有繼承權:

(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

(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扶養、教育。

(3)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

(4)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二、養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繼承權

《繼承法》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的規定,“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

由此可見,養子女是享有代位繼承權的,而且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代位繼承當中,如果是存在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那麼也是可以作為代位繼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繼承人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時候只能繼承被代位人享有的份額。關於繼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繼承權的問題,就為大家整理到此,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周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