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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和遺囑有區別嗎

遺產繼承 閱讀(1.73W)

有區別。協議書範圍比較大,而遺囑就是遺囑,是立遺囑人對個人合法財產進行處理的書面證明。同時,在一定條件下,具有處理遺產內容的合法的協議,也是可以成為遺囑的。還需要注意的是,遺贈扶養協議,是協議的一種,但其在繼承事件中具有的法律效力優先於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協議書和遺囑有區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