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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遺產繼承有哪些內容

遺產繼承 閱讀(1.5W)

房屋遺產繼承有哪些內容

關於“房屋遺產繼承”的問題是大多數人都有疑問的。比如說,房屋的遺產繼承是不是和一般的遺產繼承一樣,有沒有什麼特殊要求。本站小編針對這一問題整理了相關的資料,將在下文中告訴你法律規定中房屋遺產繼承有哪些內容。

一、房產繼承手續怎麼辦

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析產。

房產繼承程式:

房產繼承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一)繼承公證

繼承公證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檔案。 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

所需提交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視窗領取)。

注:

A、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視窗領取);

B、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託書或公證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C、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D、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二、房產繼承中需注意哪些問題

1、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定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對遺囑內容有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遺產分割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房地產管理機關根據判決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3、接受贈與房產的受贈人,應當持房產所有人的贈與公證書和本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4、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涉港澳臺的法律行為,必須辦理公證證明,然後由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事宜。

5、辦理房產公證事項,除證明遺囑、贈與書或委託書等單方法律行為,可以在遺囑人、贈與人或委託人住所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外,其他應在房產所在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

6、經公證證明後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應當在出具公證書之日起二個月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應向房地產管理機關說明理由,房地產管理機關視情況予以辦理。

房屋遺產繼承要比一般的財產繼承更為複雜一些,主要是因為房屋屬於不動產,而我國關於不動產是有特殊規定的。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因為涉及到的東西比較多,所以不少當事人在處理相關問題的時候還是會覺得比較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