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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建築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遺產繼承 閱讀(2.66W)

宅基地建築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一、 宅基地建築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宅基地是不可以進行繼承處理的,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可是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不是一般的財產,而是特殊的財產。首先因為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須因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取得,因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失去而失去,不產生在不同農民個體之間的流轉,即不可以繼承。第二,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主要是為了保障每戶農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會保障功能,如果允許繼承,將導致宅基地無限擴大,違背了土地管理法關於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有關規定。據此,農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遺產,故不可以繼承。但是,存在特殊情況,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人對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繼承將會導致其對宅基地的繼承。

二、房產遺囑的內容

遺囑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我在此立遺囑,對本人所有的部分財產,作如下處理:

(一)我自願將下列歸我所有的財產遺留給甲(應當是法定繼承人之一):(是房產的,寫明權屬證書號及房產地址、面積等詳情;是其他財產的,寫明財產詳情。)

我遺留給甲的財產,屬於甲個人所有。

(二)我自願將下列歸我所有的財產遺留給乙(應當是法定繼承人之一):(是房產的,寫明權屬證書號及房產地址、面積等詳情;是其他財產的,寫明財產詳情。)

我遺留給乙的財產,屬於乙個人所有。

本遺囑委託丙(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為執行人。

本遺囑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執,一份由委託執行人丙儲存。

立遺囑人:______(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遺囑處分的財產必須是遺囑人個人的財產,而對於宅基地是屬於農村集體所有的,遺囑人是無權進行處分的,具體情況下,對於宅基地上的房產可以根據遺囑人的意願來進行合法的處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