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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明確表示放棄繼承 | 債權人不認怎麼辦?

遺產繼承 閱讀(3.33W)

      法律有明確的規定繼承人是可以主動放棄遺產的,但是有些債權人認為繼承人主動放棄了繼承的權力,就會直接的影響到他們繼續追償的債權,他們就不認為對方是放棄了權力。債權人他們不認可繼承人放棄權力的行為,繼承人需要怎麼應對?首先需要先確定放棄繼承權有哪些方式。

口頭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債權人不認怎麼辦?

      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繼承人必須要明確的表明要棄權,預設等方式來放棄都不能算數。繼承人明確的表明要放棄繼承權有兩種方式:

      一是口頭上的放棄。法律上沒有制止繼承的人不能口頭上的方式來放棄繼承權,但是口頭上已經放棄了繼承權,就需要把具體的意思告知其他的繼承人,此外,還要告知債務人以及債權人,不然的話,在進行遺產分割的時候,債權人要求還款,或者債務人還債務的時候,都會受到明顯的打擾。

      此外,這個時候如果債權人還是不同意或者承認你已經不願意繼承財產權,仍然要求你接著還債的,就需要去找到其他的證據去證明自己。

      二是書面的放棄。也就是用書面的形式表明放棄繼承權,是一種明示,即使是被人質疑,也有百分百的說服力。

      舉個例子,債權人要是不承認你主動的放棄了繼承權的,就直接拿出書面的宣告,上面清楚的寫著放棄繼承權。

      其實繼承的人放棄了繼承權以後,對債權人來說,損失也不是直接的。因為債權人追償的範圍只能是被繼承人的實際的遺產的價值範圍以內,遺產如果不夠償還的,同時,繼承人也不願意繼續還的,最後也不得不接受這些損失。繼承人如果因為這樣遭受債權人的騷擾的,有必要就找個專業律師幫忙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