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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什麼叫遺產和繼承?

遺產繼承 閱讀(3.3W)

根據相關規定什麼叫遺產和繼承?

一、根據相關規定什麼叫遺產和繼承?

1、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包括積極遺產和消極遺產。積極遺產指死者生前個人享有的財物和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權益,如債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益等。消極遺產指死者生前所欠的個人債務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範圍主要是生活資料,也包括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

2、民法中的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即指將死者生前的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轉歸有權取得該項財產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繼承人依照法律規定承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稱為繼承權,繼承權具有下列法律特徵:

①是一種財產權利,通過繼承實現財產的移轉。

②以人身關係為基礎。世界各國有關法定繼承的規定,都是以繼承人和被繼承人存在婚姻、血緣等關係為依據而確定的。

③繼承權的實 繼承 現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實。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只有被繼承人死亡這一法律事實出現以後,繼承權才成為既得權,開始遺產繼承。在實行遺囑繼承製的國家,還需要有被繼承人設立遺囑的法律事實。

二、構成遺產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一)遺產必須是財產。其中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消極財產即債務。遺產不能是人身權及身份等,

這是由現代《民法典》(2021.01.01生效)作為財產繼承而決定的,此與古代社會的宗祧繼承製相區別。

(二)遺產必須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財產。這裡的所有是廣義上的所有,既包括作為物權的所有權和其他物權,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債權,還包括智慧財產權、股權等各種複合權中的財產權利部分。

(三)遺產必須是非專屬於死者自身的財產。有些財產依其人身專屬性不具有可繼承性,因此不得繼承。如養老保險金請求權,被保險人死亡後則該種權利歸於消滅。

(四)遺產的形態不以死者死亡時遺留下的狀態為限,從死者遺留下的財產衍生出的財產或替代財產均為遺產。

對於任何的民事主體來說,在世期間積累的財產,到死亡時至若是有沒有用完的情形,此時就會變成遺產了。死者的繼承人,依據遺囑,或者是法定繼承的規定,將遺產過戶到自己名下的行為就屬於繼承。繼承財產是一種權利,一般非死者外的其他主體是不能剝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