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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遺囑怎樣才有效 | 遺囑形式有幾種

遺產繼承 閱讀(1.31W)

老人遺囑怎樣才有效 遺囑形式有幾種

我們發現在我國其實年輕人很少有立遺囑的,往往立遺囑的都是老人,畢竟自己的身體一天不如一天,而為了避免死後子女因為遺產繼承問題產生糾紛,就選擇事先立下遺囑,對自己合法所有的財產作出一個分配安排。但是老人遺囑怎樣才有效呢?這是很多人比較關心的問題,下文中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繼承法上的遺囑形式有幾種

根據中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的形式有如下五種:

1、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2、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註明製作的年、月、日。由於在實踐中,列印遺囑親筆簽名存在一定的爭議,因此建議立遺囑人最好手寫遺囑內容,如果將來產生糾紛,還可以進行筆記鑑定。

3、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製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為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製假遺囑弊端的發生,《繼承法》第17條第4項明確規定: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法可以採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製作完畢後,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並由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5、口頭遺囑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但是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二、老人遺囑怎樣才有效

1、立遺囑人採取上述五種遺囑形式中的任何一種都是有效的,但需注意口頭遺囑只有危急情況下才能使用,否則無效。

2、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都需要見證人見證,但選擇見證人時應注意,見證人不能是無行為能力的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和與繼承人、受遺囑人有利害關係的人,只有這些人見證時遺囑無效。

3、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如果沒有保留,繼承時也應先保留才能按遺囑執行。

4、立有數份遺囑,而內容有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有效。但是,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5、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能立遺囑,他們所立的遺囑無效。

6、意思表示必須真實,沒有受脅迫、受欺騙的情況,否則遺囑無效。

《繼承法》上面規定的立遺囑的方式分為了五種,當老人在立遺囑的時候可以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選擇,但針對不同的遺囑形式,其實法律方面對生效要件的規定都是不一樣的。因而對於老人遺囑怎樣才有效這個問題,就要見仁見智了,不同的遺囑形式對應的操作不同。如果有需要的話,也是可以委託律師來幫助立遺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