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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捐贈遺囑怎樣寫才有效

遺產繼承 閱讀(2.27W)

一、老人捐贈遺囑怎樣寫才有效?

老人捐贈遺囑怎樣寫才有效

1、遺贈人須有遺囑能力;

2、遺贈人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3、遺贈人的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遺贈人須為法定繼承人範圍以外的人,且在遺贈人的遺囑生效時生存之人;

5、受遺贈人須未喪失受遺贈權;

6、遺贈的財產須為遺產,且在遺贈人死亡時執行遺贈為可能和合法。

二、遺贈和遺囑的區別有哪些?

1、接受權利的主體範圍不同

在遺贈中,接受遺贈權的主體只能是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遺囑繼承中,接受遺囑繼承權的主體只能是法定繼承人範圍以內的人。

2、表示接受、放棄權利的法律規定不同

民法典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在遺囑繼承中,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3、是否承擔清償死者債務的義務不同

受遺贈人只享受接受遺贈財產的權利,不承擔清償死者債務的義務。如遺贈人生前負有債務的,應先用遺產清償債務,剩餘的遺產再執行遺贈,但受遺贈人本身不負有清償的義務;

遺囑繼承人既有依遺囑繼承遺產的權利,又承擔在遺產繼承的實際價值範圍內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義務。

4、取得遺產的方式不同

受遺贈人無權直接參與遺產分配,而只能從遺囑執行人或遺囑繼承人、法定繼承人處取得遺產;遺囑繼承人有權直接參與遺產的分配以實現其繼承權。

對遺贈的寫法沒有什麼強制性的要求,遺贈要想生效必須得滿足以上條件才行,執法實踐中也注意區分一下,遺贈跟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性質是不一樣的,因為遺贈也是單方法律行為,受遺贈人不需要承擔任何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