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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撫卹金第一繼承人是誰?

遺產繼承 閱讀(1.71W)

一、死亡撫卹金第一繼承人是誰?

死亡撫卹金第一繼承人是誰?

死亡撫卹金不屬於遺產,所以也不存在繼承的問題,只是可以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死亡撫卹金是公民所在單位在公民死亡後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具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給付物件是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性質是對是對死者近親屬的一種經濟方面的幫助或撫慰,是用於優撫和救濟死者近親屬,特別是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是對死者近親屬精神痛苦的一種撫慰。對於死亡撫卹金的處理可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並應適當照顧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如果撫卹金是發給傷殘者本人,則屬於傷殘者本人所有的財產;如傷殘者因病死亡,則此項撫卹金的剩餘部分,屬於遺產範圍。其按照法定繼承人的順序繼承。

二、撫卹金的種類有哪些?

一為傷殘撫卹金,發放物件為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職工等;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二為死亡撫卹金,發放物件是烈士、因公犧牲人的家屬。公民依法獲得政府發給的撫卹金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此外,我國還規定有傷殘軍人撫卹費,軍人犧牲、病故撫卹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卹金等。

發放死亡撫卹金的目的在於維持死者的親屬生活,所以相關費用是直接發放到親屬的,並不屬於死者的遺產,所以不可以進行繼承處理的,具體情況可以基於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