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財產雙方如果分割的話是共同財產雙方一人一半的,父母與孩子之間的財產分割一般情況都是雙方都是對方財產的第一繼承人,也就是說在一方出事之後財產是可以由第一繼承人繼承的,如果妻子去世岳父要求分割財產可以嗎?這部分內容法律是怎麼樣的規定?
一、妻子去世岳父要求分割財產可以嗎?
岳父對於妻子的財產有繼承權,所以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應先分出你自己的那部分,剩餘你妻子的那部分,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你和妻子的父母子女)
二、財產分割的規定有什麼?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妻子去世岳父要求分割財產可以嗎?在這裡一般來說妻子的財產是可以由妻子的父母繼承的,但是如果是夫妻之間的共同的財產的話,那麼需要丈夫先拿掉一半,然後才是妻子的財產,這是或由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們一起繼承妻子的遺產,所以妻子去世岳父要求分割財產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