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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能多分遺產嗎 | 孕婦能不能多分割財產

遺產繼承 閱讀(2.91W)

孕婦能多分遺產嗎,孕婦能不能多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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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懷孕期間,丈夫就因為一些原因而不幸去世的話,此時作為孕婦是否能夠多分得一些遺產呢?畢竟,此時還懷的有丈夫的遺腹子,要是多分遺產的話,很多人也會覺得無可厚非。下面,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孕婦能多分遺產嗎?

一、遺產分割協議怎麼寫

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保護其他人合法權益。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如胎兒出生後死亡的,由其繼承人繼承;如胎兒出生時就是死體的,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

遺產分割協議,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各繼承人和有關人員(如未成年繼承人的監護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職業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等。

2、遺產人(被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死亡時間和地點等。

3、被分割遺產的名稱、數量、地點等。

4、具體分割方案。這部分應寫詳細、明確,不能模稜兩可。

5、如果遺產人生前負有債務,應在協議中寫明各繼承人應承擔的債務份額和償還方式等。

6、遺產分割後的交付方式、具體時間及違約責任等。

7、在繼承人當中,如果有放棄繼承權或拒受遺贈或已死亡等特殊情況的,也應該寫清楚。

8、其他有關事項。

9、最後最好要註明“本協議經公證證明後生效”的字樣,並註明“本協議一式×份,協議人各執一份,公證處存一份。”

10、協議的各方當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或按指模,並註明訂協議日期。

二、孕婦能不能多分割財產

《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因此,不是孕婦可多分遺產,而是在分割遺產時應予以先留下死者遺復子(女)應有的份額,如果胎兒出生時不是死體,所留份額仍由法定繼承人共同分割繼承。因此,周醫生的婆母不能要求平分這筆遺產,而必須為她的遺復子(女)留下分額。

胎兒(遺腹子)也有繼承權。即遺腹子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他的妻子正懷孕的尚未出生的子女。我國《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死體,保留的份額應按法定繼承程式辦理。這一規定說明,胎兒是有繼承權的。多年的審判實踐也證明,賦予胎兒繼承權,對於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生活能力的人是十分必要的。

繼承法賦予的胎兒繼承權是有附加條件的。在分割遺產時,為胎兒保留遺產份額,也就是把胎兒擬製為享有特留份額的權利人。保留的應繼份額的數額,通常應理解為以能夠滿足該胎兒出生以後,至獨立生活時為止的生活必需為原則,同時也要考慮到被繼承人遺產的數額,其他繼承人的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等情況。

胎兒繼承權的最終取得:如果胎兒出生(活體),那麼嬰兒就依法取得了繼承權。如果流產或胎兒出生時為死體,那麼胎兒喪失繼承權。如果胎兒喪失繼承權,那麼特留份就回歸到繼承剛剛開始時進行分配(也就是由原財產所有人的繼承人按照財產分配原則分配)。

在胎兒未出生時,財產份額由其監護人保管,孕婦作為胎兒監護人有保管的權利。為胎兒預留的份額是胎兒的,而不是孕婦的,因此孕婦不能多分割財產。

孕婦能多分遺產嗎?相信在閱讀了上面的文字後,大家對這個問題已經有所瞭解了吧。在分割死去丈夫遺產的時候,即使是懷孕的妻子,也是不能多分得遺產的。但為了保護胎兒的利益,此時就會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至於這個份額最後如何處理,則就要看胎兒是否能夠順利出生,出生之後又是否能夠健康成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