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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和遺囑繼承哪個優先

遺產繼承 閱讀(1.78W)

一、代位繼承和遺囑繼承哪個優先?

代位繼承和遺囑繼承哪個優先

遺囑繼承優先於代位繼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辦理。而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遺囑繼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代位繼承是指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死亡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其之位繼承的制度。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二、代位繼承有哪些法律特徵?

1、代位繼承的發生,必須有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實。被繼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繼承權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被繼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2、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即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或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等。代位繼承不受輩數限制。

3、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無論代位繼承人數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繼承權。

4、被代位繼承人生前必須具有繼承權。如果被繼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經喪失了繼承權,則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

5、代位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方式。這是因為遺囑必須以立遺囑人死亡為生效的條件,在遺囑繼承人先於立遺囑人死亡的情況下,遺囑無效。

三、代位繼承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1、代位繼承只能適用於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不適用代位繼承;

2、被代位繼承人只能是被繼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

4、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

5、被代位繼承人必須具有繼承權。

6、無論代位繼承人是一人還是數人,代位繼承人都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應得的遺產份額。

如果立遺囑的當事人已經去世,去世後遺囑還沒有來得及分配的情況下,遺囑中提到的繼承人也去世了的話,在去世之前可以轉繼承,但這種情況也不是代位繼承。當事人比被繼承人先去世的,被繼承人可以修改遺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