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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世時可做公積金遺囑嗎?

遺產繼承 閱讀(2.48W)

人在世時可做公積金遺囑嗎?

一、人在世時可做公積金遺囑嗎?

住房公積金屬於個人合法財產,因此可以在遺囑中對公積金進行處分。只要遺囑合法有效,則按照遺囑處分,若遺囑無效,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所處分的為立遺囑人死亡時全部的公積金總額,與立遺囑時間無關。

遺囑既是遺囑人處分其個人財產的民事行為,就只能就遺囑人個人的合法財產作出處置。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的該部分內容,應認定無效。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二、自書遺囑的訂立程式是怎樣的?

1、遺囑人書寫遺囑內容。遺囑人應親自書寫遺囑全文,這樣既可以真實表達遺囑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偽造、篡改、新增遺囑內容。

2、遺囑人在自己書寫的遺囑上寫明書寫的年、月、日和地點。訂立遺囑的時間對遺囑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如不同書面遺囑內容相矛盾時,應以時間在後的書面遺囑為準。同時,訂立遺囑的時間有時也可證明遺囑內容的真偽。

3、遺囑人親筆簽名。

4、自書遺囑中如需塗改、增刪,應當在塗改、增刪內容的旁邊註明塗改、增刪的字數,且應在塗改、增刪處另行簽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後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表示,有人簽名並註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綜上所述,職工在上班的時候,會有公積金賬戶,這個也是個人財產,其可以在生前立下遺囑,明確其死後公積金歸誰所有。如果是自書遺囑,自己寫好遺囑內容,本人簽字後這個遺囑就是有效的。如果是公證遺囑,得去公證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