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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金受益人算不算繼承

遺產繼承 閱讀(2.26W)

一、人身損害保險金受益人算不算繼承?

財產保險金受益人算不算繼承

受益人獲得的人身損害保險金不算繼承,因為人身損害保險金不是遺產。

人身保險在指定了受益人的情形下不算遺產,但財產保險屬於遺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批覆》規定:人身保險金能否列入被保險人的遺產,取決於被保險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人身保險金應付給受益人。

二、遺產的範圍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三、繼承人的範圍是怎麼規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把法定繼承人分為兩個順序加以規定:

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時,民法典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女婿,也列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只有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時,或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第二順序繼承人才能繼承。對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時,沒有先後順序之分,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可見,繼承開始時,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是現實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只是一種可能性,它要成為現實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

如果購買的有人身損害保險,在個人沒有遭受任何意外傷害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也不會無故支付一筆保險金,受益人正常去世的,保險公司也沒有支付保險金的義務,就算是遭受到傷害,獲得了保險賠償的,受益人和保險公司之間也算不上是繼承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