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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 | 代書遺囑如何辦理繼承公證

遺產繼承 閱讀(2.97W)

1.遺囑人慾立代書遺囑時,首先應邀請兩名以上見證人到場,並請其中一人為其代筆書寫遺囑。
2.由遺囑人口述遺囑,代書人作記錄。
3.遺囑正文代書完成後,要註明年、月、日,最好也註明地點。
4.代書人向遺囑人和其他見證人宣讀記錄即遺囑全文,或者傳閱,並經遺囑人確認後,遺囑人、代書人、見證人應全部簽名。
5.代書遺囑完成後交於執行人保管,也可遺囑人自行保管。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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