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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什麼屬於遺產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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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什麼屬於遺產的範圍?

法律規定什麼屬於遺產的範圍?

遺產的範圍是根據《繼承法》第三條的規定來處理的,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二、具體的認定範圍

第一,遺產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下來的財產。這是遺產在時間上的限定性。被繼承人死亡前,其財產不能成為遺產,不發生繼承問題。實踐中,有的子女在其父母生病住院期間就要分割所謂的“遺產”,這種行為不僅是不道德的,也是違法的即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

第二,遺產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個人的財產不能成為遺產。這是遺產在範圍上的限定性。現實中大量存在的承租的公有房屋,不屬於遺產就是這個原因。

第三,遺產是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不是被繼承人合法取得和合法享有的財產,不能成為遺產。這是遺產的法定性、合法性。被繼承人沒有合法根據而取得的財產,例如非法侵佔的國家的、集體的或者其他個人的財產,不能作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不允許自然人個人所有的財產,也不能成為遺產。

三、不屬於遺產的範圍有哪些?

根據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下列財產不能納入遺產範圍:

1、國家或集體職工因公死亡,革軍人犧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時,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照國家制定的勞動保險法規定、革軍人犧牲與病故撫卹的規定、交通安全法規定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給予受該死者生前撫育、扶助和贍養的家屬一定金額的撫卹費和其他生活補助費。因為這些撫卹費,其性質並不是對死者個人利益的經濟補償,而是國家對死者特定家屬所給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質幫助,應由有關人員直接享受,不屬於死者遺留的個人財產。

2、人身保險金。按照保險法的規定,被保險人如果指定了第三人為其人身保險合同的收益人時,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收益人可直接請求保險人向其支付保險金,該保險金不列入被保險人遺產範圍。當然,如果被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的,該保險金仍屬被保險人遺產範圍內。

3、其他

(1)不包括被繼承人與他人共有的財產中應屬於他人所有的財產。

(2)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前已贈與他人的財產

(3)不包括被繼承人的財產使用權。

遺產的範圍就是以上這些,在繼承行為發生時,可以按照繼承法中規定的條款來進行繼承處理,首先要對遺產是否合法進行認定,如果涉及到遺產中存在非法所得,或者不屬於死者的個人財產的,那麼是不可以進行繼承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