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備以下條件就是有效的,法院就會承認。1、首先遺囑人要親自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不得找人代筆或者列印。2、其次就是所立遺囑表達的意思要清楚明確。3、另外遺囑還要註明立遺囑人的簽名以及遺囑所立時的年月日,這能證明遺囑所做的各項處置都是出於本人意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