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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能分財產嗎 | 怎麼分

同居 閱讀(1.85W)

一、事實婚姻能分財產嗎,怎麼分

事實婚姻能分財產嗎,怎麼分

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

對於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也是將事實婚姻期間的財產依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配。

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

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三、事實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認定標準如下:

事實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為事實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男女雙方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事實婚姻離婚後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於共有財產。

二是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事實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並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對於事實婚姻本質上並沒有得到法律上的支援,但是針對我國的國情,所以在一定的範圍內,還是對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的予以認可,雖然沒辦理結婚登記的但是還是會實際情況,對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