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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夫妻重婚過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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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夫妻重婚過什麼意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夫妻重婚過什麼意思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罪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屬於無效婚姻嗎?

現行《婚姻法》第十條第1款規定,“婚姻無效“的原因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未根據《婚姻法》到有關部門登記辦理手續的也視為無效婚姻。

三、重婚的案底可以消除嗎?

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這些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的,但上述兩樣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後,記錄才對外提供。

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

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今後生活影響不大,犯罪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就會有所影響。

對涉嫌重婚的犯罪嫌疑人來講,就算自己過去有過重婚的記錄,可是在重婚被宣告無效之後,或者因為重婚自己也跟原配偶解除了婚姻關係了,服刑完畢以後可以像其他正常人一樣登記結婚的,但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違反一夫一妻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