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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生小孩告重婚應該怎麼寫訴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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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外生小孩告重婚應該怎麼寫訴訟狀?

在外生小孩告重婚應該怎麼寫訴訟狀

自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別等情況,出生年月日不詳者可寫其年齡)

案由和訴訟請求:(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時間、地點、侵害的客體、動機、目的、情節、手段及造成的後果。有附帶民事訴訟內容的,在寫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之後寫清。理由應闡明被告人構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如證據、證人在事實部分已經寫明,此處只需點明證據名稱、證人詳細住址)

此致

民法

自訴人:

代書人:

年月日

二、如何收集重婚罪的法定證據?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三、重婚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有下列情形的應予立案,

1、本人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的;

2、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在任何一篇刑事自訴狀當中,最關鍵的內容就是陳述對方構成犯罪的事實和理由,另外就是在外跟別人生小孩這種做法,其實不一定就可以構成重婚罪的,也有可能只按照出軌來處理。除非對方長期的跟所謂的第三者以夫妻名義生活,才構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