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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和兩次婚姻是一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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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和兩次婚姻是一個意思嗎?

重婚和兩次婚姻是一個意思嗎

重婚和兩次婚姻不是一個意思,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兩次婚姻也有可能是當事人在離婚了的情況下又再婚,正常再婚不違反國家法律制度。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屬於無效婚姻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三、對方重婚可以要求賠償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如果所謂的兩次婚姻,是在還沒有跟原配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就又跟其他人結婚了,那這裡的兩次婚姻實際上就是重婚。可是在跟原配正式離婚以後,無論是兩次三次還是更多次數的婚姻,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都受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