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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的人單方收養有效嗎

收養贍養 閱讀(2.82W)

一、夫妻單方收養有效嗎

有配偶的人單方收養有效嗎

有配偶者在收養子女時必須同時滿足下述條件:

1.夫妻雙方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收養人條件;

2.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後同意收養子女;

3.向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

也就是說,有配偶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且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如果夫妻單方收養。那麼,對方就可以主張收養無效。

如果有配偶者單方收養子女,而且為了辦理收養登記,採取弄虛作假手段騙取收養登記的,那麼收養關係也是無效的。

當然,有配偶者單方收養子女的話,法院並不一定立馬判決收養無效。只要收養行為經過了登記,法院一般會調解夫妻雙方達成協議,只要夫妻另一方最終同意收養子女,那麼法院可能不會判決收養無效。

二、共同收養的法律規定

共同收養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夫妻雙方不能通過協議來予以變更。如果夫妻一方希望收養子女,另一方雖不願意收養子女但表示不反對他為單獨收養子女,該方亦不得單獨收養子女。但夫妻一方收養對方的子女,即繼父或繼母收養繼子女時,因對方與其子女間已有親子關係,故不必共同收養。

三、共同送養的情形

生父母送子女時須共同送養,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不到或因不具有行為能力不能表意的例外,另一方可以單方送養。但收養法並未明文規定夫妻一方查不到或因不具有行為能力不能表意,另一方可以單方收養子女。正如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詢不到或因不具有行為能力不能表意使得共同送養變得不可能一樣,如果夫妻一方查不到或因不具有行為能力不能表意,則共同收養也變得不可能,在此情況下以不可能得到的共同收養為條件限制其進行收養明顯不公。因此,只要這種單方收養對養子女並無不利,應予以准許。

夫妻也就是有合法配偶的,在想要收養子女的時候,需要經過雙方的同意,不然的話就會導致收養行為無效。就算此時單方進行了收養,同時也辦理了登記手續,但其中也是採取了虛假欺騙手段的,最終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的收養關係也不會認為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