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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孤兒必須無子女嗎?

收養贍養 閱讀(7.14K)
收養孤兒必須無子女嗎?
律師解析:收養孤兒不是必須無子女。
民法典規定,收養孤兒、殘疾未成年人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也可以不受“無子女的收養人可以收養兩名子女;有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的限制。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應當雙方自願。收養八週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條
無子女的收養人可以收養兩名子女;有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收養孤兒、殘疾未成年人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第一項規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