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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辦理收養手續

收養贍養 閱讀(2.08W)

辦理收養手續流程應去民政部門辦理。
去民政部門,辦理收養手續需要的材料有:
(1)審批表一式兩份;
(2)單位(或社群)婚育證明,且負責人簽名;
(3)男女雙方申請;
(4)結婚證影印件及原件;
(5)男女雙方戶口簿影印件及原件;
(6)兩個縣區以上醫院不能生育的證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怎樣辦理收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