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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離婚怎麼舉證

離婚 閱讀(4.6K)

當事人對自已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將民事糾紛過程中所形成的各種證據提交於人民法院,並在審判過程中加以質證和認定,使案件的審判建立於客觀事實基礎上。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舉證期限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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