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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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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手續

夫妻中一方雖然想要離婚,但是另一方不見得也有離婚的打算,於是就會出現一方想離婚但是另一方卻不同意離婚的情況。此時雖然不能協議離婚了,但還是可以通過訴訟方式來離婚的,那麼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手續呢?也就是說此時訴訟離婚的手續是怎樣的?詳細內容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對方不同意離婚該怎麼辦

離婚只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起訴離婚。

協議離婚要求雙方自願就離婚達成一致意見,並且對財產和子女問題處理好。

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那麼就只能選擇起訴離婚。當事人可以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手續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上文已經作出了介紹。不管當事人想要通過怎樣的方式來離婚,其實都是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來作出選擇,那麼解除婚姻關係才是比較容易的。在訴訟離婚的過程中,如果需要幫助的話,也是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來提供法律服務的。